关于开展各级政府绩效社会评价的通知
中国社会调查所湖南分所文件
中调湘字[2008]37号
——————★ ———————
湖南省各县(区、市)人民政府:
在当前中国努力建设“责任型政府、法制型政府、服务型政府”和中组部委托国家统计局评价各级政府绩效和干部声望的大背景下,中国社会调查所与北京社会价值研究所共同研究制定了《政府绩效社会评价指标体系》,旨在突破传统的绩效评价模式,借鉴国际经验,积极促成党政部门外部的社会组织,开展基于公民满意度的政府绩效社会公众评价模式。
中央机关倡导开展民意调查,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是一项尊重公民权利的突破,是一件实际推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大事。但目前仅有广东、河北、北京、上海等部分地方政府内部进行传统的业绩考核和民主测评是不够的,不能满足公众意愿,将减弱此项工作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公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作用。因此,公民的满意度评价,由政府上下级之外的第三方进行民意调查评价体系的出现适逢其时。
实践证明,第三方绩效评价有其特殊的优势:评价过程公开透明,使评价结果相对比较客观、公正;学术机构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学术优势;更重要的是,可以集中民智和展现民意,给予社会公众一个公开与宽松的参政议政渠道。《政府绩效社会评价指标体系》立足于社会公众视角,着眼于最贴近老百姓生活的问题,以公众满意度为标准,以科学发展观为中心。该体系的设置沿用了中国社会调查所社会价值尺度;该体系设置了生态环境、经济社会民生、公共服务与管理、民主法制建设和领导干部5个测评部分,包含29个一级指标和143个二级指标。该体系的制定,将为社会对各级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价系统提供一个更为广泛、客观、公开的测量工具,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、政府与公众的互动、扩大政府与社会各界的积极良性合作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。
2008年9月9日,“政府绩效社会评价指标体系”专家鉴定会在北京市市委党校召开,来自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、全国人大、全国政协、中国社会科学院、国家行政学院、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、中国人事科学院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领导出席了会议。与会专家充分肯定了《体系》的方向,认为从社会公众角度评价政府绩效和领导干部十分必要,并就具体内容进行了审核和鉴定。
本次活动得到人民日报、新华社、光明日报、中新社、中央电视台、美国国际日报、香港大公报等近三十家国内外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和支持,并要求进一步关注和跟踪报道此次评价活动的进程。
接中国社会调查所通知,湖南省各级政府绩效社会评价活动以县(区、市)政府为单位,定于2008年11月展开,具体方案如下:
由各县(区、市)政府报名,由国家相关部委领导、专家和人民日报、中央电视台、光明日报、国际日报等媒体记者随行见证调查活动,全面展示各县(区、市)的招商引资环境及旅游环境;全面介绍当地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进程,以及彰显党政机关对社会做出的贡献。调查结束后,评价报告与县(区、市)领导见面,就调查评估报告事宜与政府领导交换意见。
一、调查内容
沿用了中国社会调查所在专家鉴定会通过的社会价值尺度,该体系设置了生态环境、经济社会民生、公共服务与管理、民主法制建设和领导干部5个测评部分,包含29个一级指标和143个二级指标。
二、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
各县(区、市)辖区内公民(包括游客)。
三、调查方式
调查采取问卷与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做到点与面相结合,统筹兼顾,有的放矢。
四、调查结果的处理
1.每一个县(区、市)政府绩效社会评价活动调查结束后,将调查情况写成综合调查报告,形成《要情参考》,通过国家机要通信系统上报中共中央、全国人大、国务院、全国政协及相关部委,湖南省委、湖南省人大、湖南省政府、湖南省政协。
2. 各级政府绩效评价社会评价活动调查结束后,由中国社会调查所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,邀请中央电视台、人民日报、新华社、光明日报、中新社、国际日报等近三十家国内外新闻媒体。
请各县(区、市)政府接此通知后积极参与配合,将回执函填写后传真我所,或用电子邮件发至我所。
E-mail: zgshdcsde@163.com
本项民意调查总所将聘请以下权威领导和专家作为顾问:
程连昌 全国政协第九、第十届常委 原国家人事部常务副部长
任玉岭 国务院政协事 全国政协第九、第十届常委
五通讯 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 原国家人事部人事科学院院长
杨 瀚 全国政协委员
田占云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 副巡视员
吴 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
胡晟盛 中国国际经济科技法律人才学会常 务副会长
彭真怀 北京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
王白康 公安部原教育局 副局长
苑玉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教育局 局长
张 林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《学习与研究》专题调研部副主任
王 名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教授
宁俊岭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研究员
中国社会调查所湖南分所
二00八年十月二十六日

